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粤发〔2011〕17号)精神,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充分发挥应急管理在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广东省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的意见》(粤府办〔2011〕80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要加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水平和能力。推进扁平化应急管理模式,提高应急管理机构的权威性和协调性,共同构建“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实现“有急能应”的目标。
要加强应急避险和应急救助教育,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加强信息报告工作,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水平。充分发挥应急志愿者和基层兼职信息员的作用,做好突发事件的舆情收集分析和信息报告工作。进一步畅通信息报告渠道,不断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针对性和效用性。要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打造与国际接轨的应急志愿者队伍,构建完善的“立体”救援体系。以珠江三角洲地区为试点探索建设应急物资区域性物流中心,推动与我省人口规模相匹配的应急避护场所建设。要加强全省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提高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效率。确保如期实现国家、省、市、县(市、区)及相关单位应急平台互联互通。通过突发事件模型和智能系统自动生成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借助现代化推演技术,提高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效率。要加强突发事件公众心理干预研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心理危机能力。特别是对重点人群实施有效的心理辅导,保障公众心理健康,消除安全隐患,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