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4-13 16:17:08 | 来源:广东省物流行业协会
粤物协〔2011〕32号
各有关单位:
2011年3月7日,国家正式颁布《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对运输车辆制造企业、运输车辆、运输企业的超载及相关行为都作出了明确的、量化的严格规定和严厉处罚措施,是对我国公路交通的大幅整治和提升。与此同时,物流业将面临更高的公路运输成本和进入门槛,中小公路运输企业将从此丧失低成本低价位的竞争优势,大中型公路运输企业将因此面临协议车辆急剧减少和运输成本猛增等系列现实问题。《条例》的实施将触发国内物流行业格局大重组、大转变,促使物流业整体被动升级。
为此,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为宗旨的广东省物流行业协会,拟于2011年5月6日举办"广东物流政策解读专题论坛暨咨情座谈会",以省内物流企业为主,邀约部分生产制造企业、车辆制造企业共同参与,广泛征询企业诉求,同时带领企业积极探讨实施、改进方法策略,积极帮助企业分析危机和机遇,为企业发展指明方向,以最优的姿态面对新的外部环境。
本次论坛将专门开辟中小企业发言时间和讨论辩论环节,协会将以省政府现代物流联席工作会议成员身份,收录企业诉求、建议,汇总后提交政府有关部门,为我省实施细则的制订和颁布提供参考依据,请各会员单位、物流企业给予高度重视并相互告知,参会前仔细研读该《条例》,提前整理好发言内容。
论坛举办详情见附件,或请登录协会网站(www.wlhyxh.com 或 www.gdli.org)查询。
附件一: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部分条款节录
附件二:2011广东物流政策解读专题论坛暨咨情座谈会议详细信息
附件三:2011广东物流政策解读专题论坛暨咨情座谈会议支持单位召集
附件四: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诉求、建议征询表
咨询联系人:徐燕平 15914360805 李永梅 15920357968
电 话:020-86195656、86199833、86199191转814、802
传 真:020-86199156 电 邮:gdwlic@163.com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