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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广东省重点培育示范物流园区服务平台参与方的函

时间:2012-03-23 17:11:14 | 来源:广东省物流行业协会

各有关专业公司、科研机构、相关院校: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的精神,近期由省发改委发布《关于遴选广东省培育示范物流园区的通知》(粤发改经贸函〔2012〕202号)在全省遴选30家物流示范园区,在"十二五"期间通过各种培育手段,在华南地区形成一批具有拉动经济和发展示范作用的园区,满足和保障经济生产和人民生活的需求,现向全社会征集有专业技术和经验的公司、科研机构、相关院校参与园区培育示范服务工作。

一、培育方式

坚持政府引导、行业协会推动、专业机构培育、企业自主运作的原则,在省发改委的指导下,由广东省物流行业协会组织社会力量,搭建30个园区培育服务平台,有针对性的开展个性化服务,推动园区实现培育和示范目标。

二、培育内容

1、园区经营理念更新;2、园区管理模式创新;3、推动企业资本运作及上市;4、提升人力资源管理能力;5、园区基础设施改造;6、打造园区策划亮点;7、培育园区品牌;8、拓展园区新市场;9、编制园区相关标准;10、物流地产服务;11、信息化解决方案;12、园区人才培训;13、提高增值服务能力;14提升园区安全防范;15、产学研合作;16、提供业务对接;17、推动低碳绿色发展;18、推动跨区发展;19、强化园区诚信自律;20、新技术、新产品应用;21、园区物流技术(仓储)设备更新;22、园区担保和贷款融资;23、园区保险和理财;24、园区法律咨询顾问;25、第四方物流服务;26、通讯与信息服务;27媒体广告服务;28、园区功能及增值设计服务;29、园区智能交通;30、园区更新运输车辆及工具。

三、加入条件和方法

1、具有一定专业成功的经验和实力,具有专业资质,在社会和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的企业。

2、有意向的专业公司、科研机构及院校单位,根据自身的优势和特长,结合园区培育服务的内容进行选择服务的项目。

3、在4月15日前,填写《广东省重点培育示范物流园区服务平台参与方申请表》(见附件),加盖公章,连同企业相关的介绍资料及资质(一式两份)一并寄回协会秘书处。表格可在网上下载(www.wlhyxh.com)。

4、经过初步选定后,报省发改委备案,名单统一下发30家省重点培育示范园区,并颁发牌匾及证书,网上公布后,即在协会的组织下开展对园区的服务工作。

 

 

 

 

 

5、联系方式:

谢诚杰 (秘书长助理)

电话:020-86183158-310  传真:020-86183789

手机:13570482189   Q Q:804299200

网址:www.wlhyxh.com

申报表下载:upfile/File/updown(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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