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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0-09-01 15:01:59 | 来源:广东省物流行业协会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及市社会组织党工委、各全省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各全省性行业协会等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

 现将《广东省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工委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广东省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2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0〕11号)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的工作部署,切实推动全省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开展,现结合我省社会组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全省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组织开展好这项活动,对于进一步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完善和落实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对于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生机活力,加强党组织能力建设,保持和发扬党的先进性,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联系和服务群众;对于推动党的基层组织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承担着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在全省社会组织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力地加强了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建设,为促进全省社会组织建设科学健康发展夯实了组织基础。但要看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一项长期任务,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特别是落实到社会组织的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深入,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和建设特别需要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进一步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学习实践活动的延展和深入,是激励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实践载体和动力机制。各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部署,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投身到创先争优活动中,确保取得实。
  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和目标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四句话为总体目标,坚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注重实践,勇于创新,务求实效,以“五个好”“五带头”为主要内容,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及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一)在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上创先争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提供了重要契机。要抓住机遇,进一步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已经建立党组织的,要创新活动内容和工作方式,增强生机和活力;具备条件建立党组织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建立党组织,发展新党员,做到哪里有群众那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那里就有党组织,哪里有党组织那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要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贯穿于创先争优活动的全过程,完善集体学习讨论制度和党员培训制度,进一步提高学习能力,完善知识结构,提升思想境界,增强素质能力,培养高尚情操,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党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努力做到“五个好”;党员要坚定理想信念,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和岗位标兵,主动为职工群众服务,努力做到“五带头”。

 
(二)在促进社会组织科学发展上创先争优。引导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工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促进社会组织实现科学发展、健康发展。要坚持从社会组织实际出发,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主题和载体,广泛开展“创5A、争先进”活动,在依法办会、规范运作、能力建设、发挥作用、社会评价等方面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整体水平,充分发挥作用,树立良好形象。

 

(三)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创先争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以构建和谐社会为重点,全面提升社会组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与政府部门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主动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增强内部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在急难险重任务和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迎难而上、敢于负责,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四)在服务人民群众上创先争优。要认真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特别要发挥社会组织的优势,加强诚信自律,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扶贫济困工作部署,积极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深入持久开展“扶贫济困日”活动,切实履行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
  三、社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基本原则
  创先争优活动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延展和深入,在活动中要遵循以下四个基本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服务科学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和中心工作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着眼推动社会组织科学发展这个中心任务,努力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科学发展优势,把党的组织资源转化为科学发展资源,把党的建设成果转化为科学发展成果。
  (二)坚持密切联系实际,务求实效。结合全省社会组织工作实际和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实际,引导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创先争优,切实取得实效。
  (三)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吸引群众参与。不断激发党员和群众参与的热情,要向群众通报开展活动情况,邀请群众评议;评选表彰要请群众参与推荐,并予以公示。要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四)坚持长抓不懈,形成长效机制。创先争优活动要长抓不懈,不能“一阵风”;在创先争优实践中,要大胆创新、积极探索,认真总结经验,对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四、社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社会组织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认真履行党支部工作条例规定的职责,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集体领导坚强,决策执行有效,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推动本单位建设科学发展的能力强。二是制度落实好。

 
严格落实集体领导制度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管党员、党管干部的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工作机制。三是党员队伍好。理想信念坚定,整体素质优良,作风纪律严明,有很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四是工作成绩好。围绕社会组织建设这个中心开展工作,本单位全面建设成绩显著,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出色。五是群众反映好。党组织在群众中有很强凝聚力,干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干群关系密切。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个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履职尽责相关的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践行宗旨。正确对待名利得失,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三是带头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四是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到听招呼、守规矩。五是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以自身模范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五、社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方法步骤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分两个阶段、四个步骤、五个推进方式进行。
  (一)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今年4月到2011年7月前,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活动;
  第二阶段从2011年7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活动。
  (二)四个步骤
  1、学习贯彻。各社会组织认真传达学习全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会议和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下发方案。制定下发全省社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各地各部门各社会组织按方案要求,认真制订本单位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组织和动员各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
  3、全面争创。(2010年6月—2011年6月底)。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活动,兴起创先争优的热潮。在2011年“七一”前夕表彰一批社会组织先进党组织、社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社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
  4、总结提高(2011年7月—党的十八大召开前)。着重围绕向党的十八大献礼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献礼,认真梳理总结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长效机制。2012年7月前,省社会组织党工委将专项表彰2010—2012年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三)推进方式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紧紧围绕确定的主题,通过以下五种方式扎实推进。
  1、公开承诺。基层党组织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可通过召开党员大会以及张榜公布等方式,重点围绕理论学习、理想信念、履行职责、服务群众、工作作风、组织纪律、廉洁自律、道德修养等方面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2、自我讲评。各党支部和党员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要适时进行小结,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进行讲评。每名党员对参加活动的情况进行陈述,对落实承诺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党支部书记对本支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小结。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邀请群众代表参加。
  3、领导点评。各党支部讲评后,上级党组织结合民主生活会、工作总结等适时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4、群众评议。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可结合落实民主生活、民主评议党员和党性分析评议等制度一并进行。
  5、评选表彰。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评。对兑现承诺成绩突出、党员群众普遍满意的党支部和党员,适时进行评选表彰。

 

六、社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中央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后部署的又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省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落实责任、组织上提供保障,确保我省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广东省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由省民政厅副厅长、省社会组织党工委书记王长胜同志任组长,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省社会组织党工委副书记方向文,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省社会组织党工委副书记兼办公室主任廖焯荣同志任副组长,省社会组织党工委的其它成员和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其他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廖焯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志军同志为副主任。各地、各单位要参照省的做法,相应成立领导(指导)机构,负责本地本单位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担负起领导责任,认真落实活动各项任务,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简报、宣传栏等形式,加强创先争优活动的宣传引导。省民间组织信息网站要开辟创先争优活动专题,省民间组织总会交流信息刊物要编发创先争优活动专刊,切实加大对创先争优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三)抓好典型,以点带面。省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重点抓好省食品行业协会、省物流行业协会、省软件行业协会、省皮具商会、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等五个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各地、各单位也要确定联系点,抓好先进典型,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开展。
  (四)加强督查,扎实推进。省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随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各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的指导检查,坚持按照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的原则,认真抓好各个环节的督导;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活动平衡发展、有序推进。
  (五)统筹兼顾,推动发展。要妥善处理好创先争优活动与各项正常业务工作和其他日常工作的关系,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抓落实促发展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共同推进。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推进社会组织科学健康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在深化学习、深入实践、推动发展上狠下功夫,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和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报省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李志华
  联系电话:020-83372159
  传    真:020-83371545
     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工委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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