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1-16 11:23:11 | 来源:广东省物流行业协会
各会员单位、物流企业: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推动物流业健康、快速发展,促进企业转型升级,请各会员单位、物流企业积极参与A级物流企业评估,共同打造优质物流企业平台。现将第十五批A级物流企业评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A级物流企业评估对象
在全省境内注册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物流企业。
二、A级物流企业评估依据和政策
国家标准《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19680-2005)。标准内容可向我会评估办咨询。佛山市经信局已经出台文件,从2012年开始对3A以上物流企业进行奖励。
三、A级物流企业评估流程
自检→申报→初审→现场评估→审定→通告→授牌
1、自检。企业对照《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国家标准进行自检,根据自检结果申报相应类型和等级。
2、申报。向我会评估办提出申请。
3、初审。申请3A级以上(含3A)的物流企业,由我会评估办预审,报中物联评估办进行初审。申请2A级以下(含2A)的物流企业,由我会评估办直接进行初审。
4、现场评估。申请3A级以上(含3A)的物流企业,按异地评估原则由中物联评估办现场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2A级以下(含2A)的物流企业,由我会评估办组成现场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
5、审定。3A级以上(含3A)的物流企业,现场评估后提交全国评估委员会审定;2A级以下(含2A)的物流企业,由我会评估办提交省评估委员会审定。
6、通告。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一发文公布A级物流企业名单,并在相关媒体通告,接受社会监督。
7、授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一向A级企业颁发评估等级牌匾及证书。
四、A级物流企业申报
A级物流企业申报请先向我会评估办咨询,按不同类型填写《物流企业综合评估申请表》及附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报送我会评估办。
五、A级物流企业申报时间
第十五批A级物流企业接受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20日(其中5A级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
六、联系方式:省物流行业协会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黄灏明(13824482832)谢诚杰(13570482189)
联系电话:020-86183158 传真:020-86183789
网址:www.wlhyxh.com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