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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10-17 09:37:29 | 来源:广东省物流行业协会
近日,《惠州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市政府十届16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正式发布实施。从2011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管理办法的出台规范了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合理、有效使用。
《办法》规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引导为主、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择优、适当、无偿资助的方式,由市质监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管理。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技术标准的研制及科研项目、开展技术标准活动、采用国际标准、建设技术标准服务平台、开展国际贸易技术性措施研究以及经市政府批准的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过程中需资助的其他项目。
《办法》对项目的资助金额和条件均作出详细的说明。其中对于制定各级标准的企事业单位,规定了每主导制定一项国际、国家、行业、地方、联盟标准,可分别获得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20万元、8万元、6万元的资金资助。此外,还规定了对承担国际、全国、广东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或标准工作组的,一次性资助分别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获得“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资助,根据获得的认证等级进行资助,分别为:AAAA级一次性资助不超过5万元、AAA级一次性不超过3万元、AA级一次行不超过2万元。对承担国家或省级制造业及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单位一次性资助不超过10万元,承担示范企业建设的单位一次性资助不超过5万元。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每取得一个采标证书奖励2000元。
《办法》的出台,为规范惠州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的管理提供了必要的法制依据,将更好地推进该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推动惠州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