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商务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的通知》(简称《通知》),将于2018年年初启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至2020年年底,力争在示范城市建成“集约、高效、绿色、智能”的城市货运配送服务体系。
《通知》明确,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将探索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模式;建成一批现代化、标准化、集约化的城市货运枢纽,形成若干集聚效应强的干支衔接公共货运枢纽站场;培育一批运作高效、服务规范、开展甩挂运输和实施共同配送的物流企业;更新一批标准化、专业化、环保型运输与物流装备,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占营运载货汽车比重大幅提升;打造功能健全、资源集约协同共享的物流信息平台;城市货运配送效率显著提升,物流成本、能耗水平和污染物排放明显降低。
据悉,对纳入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的货运枢纽(物流园区)项目,交通运输部将按照《“十三五”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方案》和相关管理规定,予以重点考虑、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