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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广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8-10-10 17:44:15 |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和质检总局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省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旨在依法合并道路货运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测和环保定期检验,实现“三检合一”,避免重复检验,切实减轻货运经营者负担。

《意见》规定,从事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测和环保定期检验的机构必须依能力取得质监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相应计量认证证书。货车的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测和环保定期检验的仪器设备、设施可共用,相同项目不得重复检验检测、不得重复收费。

《意见》明确,已经实现“三检合一”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应按照“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的原则,同时出具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测和环保定期检验报告,为货车年检和年审提供技术依据。同时,交通、公安、环保和质监部门将加快信息整合,逐步实现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测和环保定期检验的平台间数据联网互通,实现各种检验检测数据及结果的实时交换。

《意见》还统一了货车检验检测周期,规定自2018年起,货车的综合性能检测、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统一的检验检测周期,货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具体以该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周期时间为准。

为提升道路货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作为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将加强与公安、环保等部门的配合,按照交通运输部相关技术要求,升级改造全省综合性能检测联网系统,推进货车跨区域检测和联网审验。一是加快推进货车在省内的异地检测工作,实现本省籍货车可在省内任一家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办理综合性能检测业务,无需办理委托检测手续。二是升级完善“互联网+年审”服务,在不改变原有管理程序和责任边界的基础上,实现省内货车联网审验和异地年审。三是提升车辆检验检测服务质量,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为广大从业人员提供网上自主预约检测服务,引导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建立车辆检测到期预警制度,及时提醒货运经营者按时检测。

同时,交通、公安、环保和质监部门将加强检验检测机构信息公开,将具备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测、环保定期检验资质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公开;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共建、共享、共治的联合监管联合惩戒机制,构建完善全省检验检测机构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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