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15 14:52:54 | 来源:
11月14日,广东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听证会在广州召开。此次听证会对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方案进行讨论并征求意见。26名听证会参加人中,多数人支持费用降低幅度最小的方案一,少数人支持方案二。
根据国家和广东省有关部署,2020年1月1日起,收费公路统一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统一按车(轴)型收费。本次听证会对三套调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听证方案进行讨论。三套方案中,客车仍按照座位数分成4类,收费费率和收费系数按照原批复文件执行,对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取车辆通行费;货车由计重收费改为按车型(轴数)收费,按照轴数分为6类车型,货车执行与客车相同的收费费率,单独定价的大型桥隧项目执行原批复的客车标准车收费标准;专项作业车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
三套方案中,方案一采用费率平移的方法,根据2018年全省货车计重收费统计数据,在相同交通流量和行驶里程条件下,每一车型(轴)低于标准装载状态下计重收费标准的前提下,寻找费率标准变化和通行费收入变化的平衡点,合理设置各车型收费系数,确保各收费车型通行费收入总体相等,确保路网通行费收入总额与计重收费应收总额总体平衡,并略有下降。
方案二在方案一的基础上,从鼓励道路运输车辆向大型化、集约化发展的角度考虑,适当下调6类车收费标准。
方案三在方案一基础上,针对计重收费下27吨-44吨总重的车辆应交通行费额相同的特点,考虑4类车和5类车大部分车辆车货总重主要集中在该区域内,为减轻对这两类车主的影响,降低应交通行费额较计重收费下增加的车辆的比例,适当降低4类车和5类车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