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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印发物流寄递行业企业复工复产保畅通通知 为支持物流运输开通绿色通道

时间:2020-02-25 15:31:57 |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物流和寄递行业企业在抗击疫情、稳定市场、保障民生、发展经济方面的重要作用,近日,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印发了《关于做好物流和寄递行业企业复工复产保畅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支持物流寄递行业复工复产开通绿色通道。
《通知》提出六方面重点工作要求,包括:保障车辆顺畅通行、促进人员返岗生产、简化复工审核程序、优化末端投递服务、支持企业正常运营和加强财税金融支持。
《通知》要求保障省内和跨省定点往返的货运车辆顺畅通行。其中,省内运输货物车辆无需查验防疫专用通行证。跨省定点往返的货物运输干线车辆,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对简化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通行证的有关规定执行,加强省际互认互通。省内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公路、农村公路不得非法禁止或限制货物运输车辆的正常通行,不得随意查扣合法货物、车辆及驾驶人员。干线运输司机由发车单位负责落实疫情防控管理措施,不得因其跨省、跨市而反复进行不必要隔离。
《通知》要求加快促进物流寄递行业人员返岗生产。物流和寄递企业应针对劳务输出相对集中的区域,组织“点对点、一站式”包车保障员工受控返岗。各防疫检查点对除来自疫情高发地区以外的持有包车证的车辆随行人员,测温正常的予以放行。不得限制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一直留居广东且未离开本地的外省籍物流和寄递从业人员返岗就业。
《通知》要求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简化物流和寄递企业复工审核程序,及时审核企业复工计划,报当地防控办备案即可复工。支持物流和寄递企业对相关仓库、中转中心、配送点等实行“一揽子”批量申请复工,各地不得随意抬高复工门槛,设置超出防疫必要、不切实际的复工条件和要求。复工复产的物流和寄递企业要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做好防控物资保障计划和疫情应急预案,强化员工日常健康监测管理,确保落实驾驶员、邮递员、快递员等从业人员的闭环管理。
《通知》要求优化末端投递服务。各骨干物流和寄递企业要组织专门配送队伍,由属地防控办为队伍人员核发通行证件。持通行证的邮递员、快递员可进入城市社区、建制村和写字楼,采取无接触配送方式,通过智能包裹柜、智能快件箱投递等方式进行定点投递,恢复民生物资配送。
《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落实分区分级管控措施,支持企业正常运营,疫情防控低风险地区要尽快恢复商贸城、批发市场、物流基地等正常运营秩序,严格督促落实清洁消毒措施。设立网上受理窗口和热线电话,24小时受理企业诉求,对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原材料、生产设备、职工返岗、招工用工、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大宗商品快递物流等方面问题,予以“一对一”精准协调解决,并聚焦共性问题研究一揽子解决措施。
《通知》还要求各地加强财税金融支持助力物流寄递企业渡过难关。鼓励金融机构对直接参与疫情防控的重点物流和寄递企业优先给予贷款支持,并适当减免利息;对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物流和寄递企业,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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