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信息 / Information

物流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信息 >> 物流资讯

交通运输部关于恢复收费公路收费的公告

时间:2020-04-29 10:55:23 | 来源:交通运输部

经国务院同意,恢复全国收费公路收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恢复收费时间。自2020年5月6日零时起,经依法批准的收费公路恢复收费(含收费桥梁和隧道)。

  二、继续落实法定免费通行政策。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的军队车辆(含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和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继续享受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

  三、保障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高速公路收费站设置专用快捷通道,加强现场通行秩序引导维护,保障疫情防控等应急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20年4月28日

上一篇:国务院安委会:2年内消除货车大吨小标 下一篇:五部门印发通知要求:确保如期实现营运柴油货车淘汰目标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