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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实施助力绿色物流发展

时间:2020-09-14 18:46:59 | 来源: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要求,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粤发改规〔2020〕8号)。实施意见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实施意见要求,坚持系统治理、协同治理、源头减量、绿色替代,分区域、分品种、分阶段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覆盖塑料全生命周期的塑料污染治理体系,推动塑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到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禁限范围进一步扩大,替代产品得到有效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电商、快递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实施意见要求,有序推进部分塑料制品的禁限工作。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明确属于淘汰类的塑料制品项目,禁止投资;属于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到2020年底,全省邮政快递网点45毫米宽度及以下的胶带封装比例提高到90%以上,免胶带纸箱应用比例提高到10%以上。到2022年底,全省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降低不可降解塑料胶带使用量,免胶带纸箱应用比例提高到15%以上。到2025年底,全省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胶带,免胶带纸箱应用比例提高到20%以上。

实施意见强调,加快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一)积极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在邮政快递网点、快递企业推广使用电子运单和环保箱(袋)、环保胶带、环保填充物等环保包装,鼓励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循环再利用的环保包装(省邮政管理局)。(二)大力培育新业态新模式。以连锁商超、大型集贸市场、物流仓储、电商快递等为重点,推动企业通过设备租赁、融资租赁等方式,积极推广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鼓励企业采用股权合作、共同注资等方式,建设可循环包装跨平台运营体系,使用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建设可循环物流配送器具回收体系(省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省邮政管理局)。(三)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塑料制品,鼓励日化、饮料企业推广应用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推动塑料硬包装“减轻、减薄和瘦身”(省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厅)。积极采用新型绿色环保功能材料,增加使用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加强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研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四)推动产业绿色转型。支持我省塑料生产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提高可循环、易回收等先进环保塑料技术研发和产品生产能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实施意见强调,完善支撑保障体系。(一)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建立健全电商、快递等新兴领域企业绿色管理和评价指标体系(省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二)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加大对绿色包装研发生产、绿色物流和配送体系建设、专业化智能化回收设施投放运营等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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