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作出如下规定:
(一)严格免费范围。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是指车货总重和外廊尺寸均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最大限值,且所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者车厢容积的80% 以上、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
(二)按规定查验通行。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驶出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后,在指定位置申请查验。经查验符合政策规定的,免收车辆通行费;未申请查验的,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经查验属于混装、假冒等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按规定处理。
(三)纳入信用体系。对一年内混装不符合规定品种(或物品)超过3 次或者经查验属于假冒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记入“黑名单”,在一年内不得享受任何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并将有关失信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对外公开;对信用记录良好的车辆,逐步降低查验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