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交通运输部2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孙文剑指出,孙文剑指出,为了为保障“菜篮子”供应,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2009年12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为统一查验要求、方便现场操作、减少执法争议,《通知》对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进行了明确界定,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装载的鲜活农产品属于免费品种范围。鲜活农产品必须在属于免费的品种范围里面,《通知》明确列明了可享受免费政策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包括新鲜蔬菜、新鲜水果、鲜活水产品和新鲜的肉蛋奶等大类中的128个具体品种或类别,这些品种基本满足了群众的日常生活需要。
二是符合整车装载的要求。这个整车装载是怎么一个界定?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装载的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的80%以上,且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
三是符合合法装载运输的要求。假冒、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以及有其他违法行为、拒绝通过指定车道或拒不接受查验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不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孙文剑介绍,据统计,2017年至2019年,全国收费公路共免收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费1036亿元,为促进鲜活农产品流通提供了有力保障。下一步,我部将督促指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做好服务工作。同时,我们也欢迎广大的货车司机朋友对“绿色通道”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有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