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物流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到,严格落实统计调查制度。根据部门统计有关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对《社会物流统计调查制度》进行了修订,已经国家统计局审核批准。各地区要依据修订后的制度(见附件)组织开展企业调查,进行数据核算,确保全国核算方法的统一性、统计口径的一致性和核算结果的可比性。开展企业物流成本统计调查试点。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开展企业物流成本统计调查试点,选择若干代表性企业,在现有相关标准制度基础上,研究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企业物流成本统计调查制度,更好服务物流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