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促进佛山临空经济区智造产业园发展扶持办法》,支持航空物流企业落户和落户物流企业发展多式联运以及落户物流企业争先创优。
支持航空物流企业落户:对在产业园西部先行区内工商注册且在高明区交易结算,从事航空物流、冷链物流、医药物流及供应链管理类企业,自其注册之日起的下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开始的3年内,按当年度企业地方增效贡献金额标准给予前两年80%后一年50%的奖励。
支持落户物流企业发展多式联运:鼓励落户产业园西部先行区物流企业发展空铁、空港、陆空等多式联运并申报国家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对入选工程的项目给予不超过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相关固定资产投资5%的奖励,单个企业累计奖励最高300万元。
支持落户物流企业争先创优:对获评为国家级和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给予园区运营企业一次性奖励500万元、200万元。对被评为国家级和省级物流示范项目的物流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0万元。对获评为国家5A、4A和3A级物流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对主导制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关成果经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或备案后,给予企业每一个标准一次性奖励60万元、40万元、20万元,单个申报主体每年度不超过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