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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降社会物流成本非压缩物流企业收益

时间:2024-11-28 16:59:00 | 来源:

11月28日,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聚焦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政策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张世昕明确表示,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绝不是压缩物流企业的合理利润。

日前,中办、国办印发的《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设定了目标,到2027年,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率力争降至13.5%左右。这一目标的提出,引发了人们对于物流企业经营收益是否会受影响的关注。

张世昕对此作出解释。他指出,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并非简单地降低运输成本这么片面,更不是要挤压物流企业的合理利润空间,也无意影响物流从业人员的收入。

实际上,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有着更为宏观和积极的意义,其主要作用是统筹兼顾降低物流成本与现代物流的高质量发展。通过调整结构、推动改革,对全社会的物流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促使物流各个环节协同合作、紧密衔接,全方位提升整个物流体系的运行效率。力求用最少的物流费用支出,来支撑最大规模的经济产出。这不仅有助于推动整个社会经济的高效运转,对于物流企业而言,也将在更健康、更高效的物流体系中寻得发展机遇,而不是面临利润被压缩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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