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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五部门规定:2025年重大节假日和春运高峰期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禁止上高速

时间:2024-12-23 17:28:23 | 来源:

为确保2025年重大节假日和春运高峰期间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广东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在2025年重大节假日和春运高峰期间,省内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运输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物质或物品的运输车辆。

禁止通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元旦假期:2024年12月31日0时至2025年1月1日24时。

(二)春运和春节假期:2025年1月24日0时至1月27日24时,2月2日0时至2月5日24时。

(三)清明节假期:2025年4月3日0时至4月6日24时。

(四)劳动节假期:2025年4月30日0时至5月5日24时。

(五)端午节假期:2025年5月30日0时至6月2日24时。

(六)国庆节、中秋节假期:2025年9月30日0时至10月8日24时。

在本省范围内为自来水使用、发电生产、城市燃气、加油(气)站、应急航空救援、医用氧等涉及国计民生项目提供保障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危险货物运输空车不受上述通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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