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7-25 10:01:27 | 来源:中国网
财政部日前公布2010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数据显示,2010年港口建设费收入预算数为100亿元,决算数为114.44亿元,完成预算的114.4%。主要是港口货物运输量高于预期,同时加大了征缴和清欠力度,使港口建设费收入比年初预算有所增加。2010年港口建设费支出预算数为119.41亿元,决算数为119.41亿元,与预算持平。
港口建设费
国务院于1985年发布了《港口建设费征收办法》,原交通部、财政部于1993年联合发布了《港口建设费征收办法实施细则》。港口建设费征收标准为:国外进出口货物,按每重量吨7元计征;国内出口货物,海港及南京以下长江港口按每重量吨5元计征,其他内河港口按2.5元计征;集装箱货物,国际20英尺箱按每箱80元计征,国际40英尺箱按每箱120元计征,国内标准箱海港及南京以下长江港口按其标记载重吨5元计征,其他内河港口按2.5元计征。港口建设费主要用于沿海及长江、黑龙江干线港口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