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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我省2家物流企业4A级资质的说明

时间:2019-12-18 18:40:29 | 来源:

各会员单位、相关企业:

A级物流企业评定是按照国家标准《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19680-2013开展,同时根据中物联评估办的有关要求,所有获得A级资质的企业必须在有效期到后进行复核,不进行复核超过2年的,应取消获得的A级资质。今查,中山市锐鹰物流有限公司、中山市金鹰鼎晟物流有限公司已经超期3年,且未提出延期复核的原因,我会评估办多次联系不到相关负责人员。经查市场监管网站,该2家企业均于2019年6月26日被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为维护国家标准及A级物流评估的权威性、严肃性,我会评估办将提请中物联评估委员会取消该2家企业4A级物流企业资质。特此说明。

请各A级物流企业珍惜获得的资质,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到期及时提交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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