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3〕 69号)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促进流通产业加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任务,提高思想认识
二、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为流通产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加大服务支持力度,促进流通产业发展
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提供法规支撑
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配合
附件:
工商总局关于加快促进流通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