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广州市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2日
广州市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推动落实国家和省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系列文件精神,降本与增效并进,结构性系统性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高质量推动我市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工作走前列、做示范,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7年,我市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便捷高效、智慧先进、绿色环保、保障有力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和国内1天送达、东南亚主要城市2天送达、全球主要城市3天送达的快货物流圈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社会物流费用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较2023年(13.5%)下降1个百分点左右。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引领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效顺畅的现代流通体系走在全国前列。
二、坚持全面深化改革,降低物流配置成本
1.深化公路货运市场治理和改革。积极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升级改造、加强安全管理,督促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单位完善停车广场照明设施、公共场所监控设施等配置,协同做好防范油品盗窃、提升服务品质等工作。配合省推进实施调整公路差异化收费,扩大货车粤通卡85折优惠路段范围。加强互联网道路货运新业态管理,推动网络平台道路货运企业计价规则、抽成规则等经营策略公开透明。加强快递车辆管理,监督快递企业依法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完善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行驶时速、装载质量、车厢规格等管理规定。加强道路运输、邮政快递等物流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物流数据开放和共享共用。在确保信息安全前提下,交通运输、公安、铁路、港口、航空等单位要加强部门间数据互通和信息共享,最大限度向社会开放与物流相关的公共信息。研究搭建广州物流信息平台,逐步推进多种运输方式信息融合共享用。积极推进航空、航运、铁路国际货运信息系统与广州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对接。推进建设广州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进一步打通机场口岸物流各环节主体间的信息壁垒,实现数据共享共用。搭建一站式数字化航运物流综合服务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建设航运物流供应链数据库,推进航运物流数字化供应链建设。支持广州局集团、广州港集团联合开发和应用“海铁联运一体化服务云平台”,探索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借鉴先进城市EIR集装箱设备交接信息化平台运营经验,研究广州版方案,提升交接单无纸化水平,推动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市政务和数据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务局、市公安局、广州空港委、广州海关,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省机场集团、广州港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促进城市配送健康发展。探索城市配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新模式,同一县区登记机关管辖的,免于分支机构登记,支持试点开展企业跨县区“一证多址”,提升经营主体市场准入便利性。鼓励用于生活物资配送货车使用新能源车辆,优先对该类车辆进行通行保障;对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及大型占道施工期间,按照当期交通管理规定通行。完善城市配送网络,将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纳入城市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在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中予以保障。加强邮政、快递、电商配送等资源整合,提升社区配送服务效率。(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邮政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通关便利化。在广州白云机场口岸、广州港口岸南沙港区开展“智慧口岸”试点建设,进一步拓展物流作业单证电子化、无纸化等创新应用。在符合条件的港口深化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改革试点,推广“直提”业务在线办理模式。加大高级认证企业(AEO)培育力度和享惠范围,落实AEO互认便利措施、部委间联合激励措施、海关守信激励措施。持续压缩进口食品检疫审批许可办理时长,提高时效,加大“即报即审”“即报即批”力度。持续开展进口大宗散货“锚地直提”改革创新,打造更加高效便捷、绿色经济的“水上散货码头”。加快推进广州港口岸黄埔港区新港二期码头口岸、广州港大屿山和三门岛锚地开放验收。做好入境船舶24小时作业的通关保障措施。(市商务局、广州海关、黄埔海关、广州空港委、南沙区政府、广州出入境边检总站、广州海事局、南航集团、省机场集团、广州港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贯通融合,降低物流全链条运行成本
5.加快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加强东部中心、北部增长极等重点发展平台和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等重点工业园区配套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生产服务型物流短板,促进入厂物流、线边物流发展。探索创建快递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试点先行区,引导快递企业深入融入制造业上下游产业链。重点支持供应链体系中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桥梁作用,进一步推动我市制造业重点企业和物流与供应链服务企业加强沟通交流、战略合作,打造仓配一体化、区域型供应链服务项目,精准发展适合广州产业特点的物流与供应链服务产品。(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加快发展国际供应链物流。加快推动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全球跨境电商“三中心”建设,支持国家级新能源汽车技术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建设,加强对主要贸易国和地区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通报预警及研究,助力中国企业和商品出海。推动在南沙建设大湾区空箱调运中心,优化涵盖东南亚地区的集装箱空箱资源配置,提高集装箱周转利用效率。加强中欧班列运营企业与制造业、外贸企业合作,统筹和吸引回程货源,高标准打造“广货广出”新通道。深入实施“快递出海”工程,支持跨境快递企业发展,在广州空港经济区、南沙建设进出境快件集中作业设施。(市商务局、市港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南沙区政府、广州海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加快促进跨境电商物流供应链建设。研究出台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发展政策举措,积极推进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外仓建设,进一步拓展非洲、中东、南美、澳新等新兴市场公共海外仓。出台便利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换货政策,深化特殊区域跨境电商出口集拼模式,支持企业打造全球退货集散复销中心,并逐步推广覆盖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南沙综合保税区、黄埔综合保税区等,为跨境电商企业节约国际运输费用。支持全球跨境电商“三中心”建设全球跨境电商带电货物数据服务平台,依托平台推进跨境电商领域营商环境改善,解决痛点堵点问题,完善电商平台与各机场之间的数据通道,打通我市带电货物航运出口通道。(市商务局、白云区政府、南沙区政府、广州空港委、广州海关、黄埔海关、广州市税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打造重要商品流通枢纽。加强与国内外相关城市产销对接和分工协作,进一步完善粮食、煤炭、油品、铁矿石、工业品及消费品等商品流通专线,保障生产、流通、消费融合贯通,提高整体流通交流。加快粮食码头和配套仓储能力建设提升,保障区域粮食产业链安全稳定。争取开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油混兑调和业务试点,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保税燃料加注中心和供应基地。发挥华南煤炭交易中心、石化交易中心等项目优势,进一步拓展油气化工、粮油加工等产业链条,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加速南沙沙仔岛汽车跨境贸易国际枢纽建设,进一步丰富出口滚装船航线布局,争取更多滚装航线挂靠南沙、新沙,打造服务华南、中南、西南等地汽车出海大通道。贯彻落实省支持“新三样”出口的相关政策,支持“新三样”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扩大“新三样”的出口规模。不断提升二手车、航材等特殊商品通关服务效能。引导港口、驳船经营企业有序竞争,降低支线港码头物流成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港务局、南沙区政府、黄埔区政府、广州海关,黄埔海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培育壮大现代物流优质市场主体。积极推动国际国内“链主型”供应链企业在广州落户大区总部,建设全球性或区域性采购中心、结算中心,达到广州市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的,按照我市总部经济政策规定给予扶持。加强流通型、生产型和服务型供应链龙头企业培育引进。健全完善政府引导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物流与供应链领域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培育。落实国家和省推动大规模设备工作部署,积极支持现代物流优质市场主体开展新能源、智能化设备更新。(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广州空港委,各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设施网络,降低物流体系运行成本
10.推进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深度融入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建设,不断强化空港型、港口型、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对外联系度,加快申报建设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和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谋划建设广州枢纽经济示范区。分类分层推进特大型物流枢纽、区域性大型物流枢纽、物流骨干节点项目建设,优化“5+10+N”物流枢纽布局,着力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现代物流体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物流枢纽、节点建设运营,加快建成广州空港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等现代化物流园区。(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务局、广州空港委、各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提升航空和航运枢纽辐射能级。充分发挥航空客货运补贴等资金作用,持续落实航空、航运航线补贴政策,进一步拓展航空枢纽和航运枢纽货运航线网络。支持内陆无水港、市外异地货站、城市货站建设,进一步拓展航空、航运货源腹地,实现机场货邮吞吐量突破285万吨。强化中转集拼能力,积极争取第七航权业务、境外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非五星国际航行船舶沿海捎带业务落户广州。不断完善航空联运转运设施。加快推进机场高速扩容、机场第二高速南段续建、空港大道三期等项目建设,增强空港经济区对外衔接。(市港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广州空港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提升城市对外通达能力。升级江海大通道,推进实施莲沙容水道航道二期工程,推动西江、北江、东江干线扩能升级,畅通以南沙港区为中心的水运网络。加快推进柳广铁路前期工作建设,尽快打通广州至大西南地区货运铁路干线瓶颈。织密广深莞惠方向的对外衔接道路,推进广深高速改扩建工程。加密辐射粤北高快速通道,加快建设佛江高速北延线、新花大道、现代大道等道路建设。增加广佛跨界衔接通道,推动广佛大桥一期-建设大道等跨界道路建设。支持建设广州南沙港区缓冲停车区域,增设港区作业设备,提升港区物流效率。优化南沙区龙穴岛南部区域断头路设计,解决南沙港二期、三期码头大型货车在海港大道掉头造成的常年拥堵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港务局,增城区、从化区、荔湾区、南沙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健全多式联运体系。研究推进南沙港铁路南延南沙国际通用码头专用线以及相关配套仓储设施的规划建设,加快推进南沙港区国际海铁联运码头工程规划建设,完善海铁联运设施,实现广州港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货运量突破90万标箱,铁路货运量占全市货运量的比重较2023年(2.7%)提升2个百分点左右。研究推动白坭Ⅲ级航道扩容升级,完善对接珠江水系为核心的水水转运体系。推进广州国际港西侧白坭河港口码头(白云港)项目建设,畅通广州国际港与内河港、海港之间的水铁、海铁货运通道。加快推进白云机场三期扩建,构建空铁联运通道,畅通白云机场与广州国际港直达的公铁货运通道。强化南沙港区江海联运枢纽功能,大力推进“湾区一港通”业务,通过资本、技术、口岸合作等多种方式,深化与珠江三角洲、西江、北江内河码头协作,吸引内河港区集装箱通过南沙港区中转。深化拓展广州南沙综合保税区粤港澳大湾区机场共享国际货运中心与白云机场、香港机场、深圳机场的联运合作,进一步提升广州临港经济区的海空联运服务能力。推进南沙港站海铁联运示范工程、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广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公铁联运枢纽等项目建设,推动安检互认,促进货物集中快速转运,降低物流成本。(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港务局、广州空港委、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广州港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优化运输结构。推进黄金围大道、福宁大道建设,优化广州国际港、增城西物流基地进出通道。完善港口、园区铁路集疏运体系,推进铁路进港口、进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解决“铁路运输最后一公里”问题,引导大宗货运选择铁路、水路运输方式。建立广州港至广东省内及江西、湖南等省的“散改集”通道,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构建绿色高效的“散改集”疏运网络。在大朗铁路货场,增城西物流基地、广州国际港研究构建城市快消品和食品集配中心,满足地区生活需求。加快在广州设立国家级中欧班列集结中心,依托广州国际港及增城西站中欧班列始发枢纽站,加快铁路物流园跨境电商海关监管中心、保税物流中心和中欧班列融合创新产业园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国际班列稳定开行,谋划中老、中越、商品车班列等国际班列业务多线发展。(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港务局,白云区政府、增城区政府、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创新驱动,降低物流协同组织成本
15.构建现代物流与新质生产力协同发展新模式。推进智慧交通相关平台建设,加强人工智能、云计算、5G等先进技术在城市交通管理中的应用,实现对“人、车、路”等交通要素全方位信息采集,提升城市交通精细感知应用等管理能力,提升城市交通运行管理效率。依托广汕铁路、机场第二高速、广深高速、南沙港五期等项目,开展智慧铁路、智慧公路、智慧航道、智慧枢纽等示范公程,引领提升交通物流智慧化水平。着力推动现有集装箱、粮食等专业化码头全面自动化改造,积极探索自动化码头建设新模式。(市政务和数据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港务局、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6.创新发展物流新质生产力。支持物流企业科技创新,加强智能汽车、智能船舶、无人机、低空飞行器、工业机器人等新型运载装备和智能产品研发及应用。积极推动广州南高铁快运基地加快规划建设,发展高铁快运、空高联运等物流新模式。支持白云机场FBO发展,推动开展低空空域改革试验,加大低空航线申请力度,积极发展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港等通勤短途客货运。加快构建多场景、多主体、多层次的无人机起降点网络,研究推动将低空物流末端设施配置纳入规划管控要求。优化城市低空通信网络,保障低空飞行数据互联互通。(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港务局、广州空港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完善物流标准规范体系。推广应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内河船舶船型、标准化托盘和包装基础模数,带动上下游物流装载器具标准化。支持生产制造、商贸流通及物流与供应链企业在全供应链环节开展单元化物流应用和改造,围绕标准化托盘(1200*1000mm)使用,开展带托运输。支持行业协会和物流与供应链企业主导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制定,符合条件的,按《广州市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给予一次性资助。推动建立35吨宽体集装箱的多式联运体系。(市港务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广州空港委、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8.加快物流绿色化转型。严格执行道路运输车辆能耗限制标准,鼓励使用新能源运输车辆,稳步推广电动、氢燃料电池货车在中重型燃油货车的替代。支持在规模化物流园区集中建设、运营充电设施。探索开展氨、甲醇等燃料在运输船舶中的示范应用。加快现有船舶运力结构调整,鼓励引导高能耗、高排放的老旧运输船舶加快淘汰。探索开展航空生物燃料示范应用。推进铁路系统电气化改造,推广应用铁路节能技术装备。推进绿色低碳交通枢纽建设,新建铁路场站、民用机场、港口码头、物流枢纽、仓储分拣中心等按照“能设尽设”的原则增建光伏设施。(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广州空港委,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政策引导,降低物流要素成本
19.加强融资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物流业的信贷投放。创新符合物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为物流业提供金融服务,开展车辆等动产质押业务,创新基于动态交易、市场信用、资金往来等数据分析的线上信贷。鼓励市区融资担保机构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为中小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货车司机、中小微物流配送企业贷款等提供担保增信。支持保险公司开发针对物流企业财产、货运损失等领域综合保险产品和物流新兴业态从业人员的意外、医疗保险产品。(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金融监管局,市委金融办,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加大物流仓储用地支持。支持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提高自有工业用地或仓储用地利用率、容积率并用于仓储、分拨等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优先保障国家物流枢纽、国家冷链物流基地、城郊大仓、铁路专用线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用地。加强“5+10+N”重大物流枢纽等仓储用地及周边工业用地、其他配套用地储备,合理设置出让期和容积率、投资强度等考核指标,促进物流与产业融合发展,降低实体经济用地成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政府负责)
21.加强财政资金支持。出台实施《广州市进一步支持现代物流与供应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加大重点物流企业发展、重大物流业项目建设支持。2027年12月31日前,继续实施免除货物港务费地方政府留存部分的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研究制定海铁联运奖励延续政策,大力支持广州海铁联运快速发展。优化《广州市促进航空运输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及补充措施,研究将加密货运航线、支持城市货站建设等内容纳入支持范围。密切跟踪国家政策最新要求,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等对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等专项资金支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港务局,广州空港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2.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加强《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等减税降费政策宣贯落实(对符合条件的,减按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严格落实“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以及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切实降低冷鲜猪肉等鲜活农产品运输成本。落实国家、省关于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政策,引导拥堵路段车辆科学分流。严格执行港口作业收费项目“一站式阳光价格”清单和公示制度,完善乱收费举报投诉机制,加大违规违法收费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行为,引导口岸收费主体通过广州“单一窗口”及时公示口岸收费标准。支持中欧班列和内河运费扣减惠企措施推广,降低外贸企业物流成本。(广州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系列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政策统筹协调,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督查,及时总结推广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典型经验做法,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